一、抽檢概況近期,廣州市工商局委托法定檢驗機構對全市批發(fā)市場、商場、超市、便利店等流通環(huán)節(jié)銷售的水產制品進行了抽樣檢驗,樣品涉及市面上同類產品的主要品牌,檢驗項目包括標簽、酸價、過氧化值、二氧化硫殘留量、甜蜜素、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鈉、安賽蜜、菌落總數(shù)、大腸菌群、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脫氫乙酸、抗氧化劑(BHA、BHT、TBHQ)、無機砷(貝類及蝦蟹類)、鉛(魚類)、甲基汞、鉻、鎘、苯并(α)芘(熏、烤水產品)、多氯聯(lián)苯等。共計抽取樣品10批次,經檢驗,實物質量合格10批次,實物質量合格率為100%。
食品類別 |
抽取樣品 批次 |
實物質量 合格批次 |
實物質量 合格率 |
水產制品 |
10 |
10 |
100% |
二、消費提示廣州市工商局提醒消費者購買時注意:
一是到正規(guī)的渠道購買。盡量到一些信譽較好的賣場購買,大商場、超市經銷的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有保證,不要購買無中文標簽或無合法來源的“進口”食品。
二是選購時應注意單個包裝要密封完好無破損;看產品標簽是否標示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制造者或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內容;盡可能選購近期生產的產品。
三是購買的產品注意要按標簽提示的貯存條件存放,開封后應盡快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