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肉制品、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等8類食品148批次樣品。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42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見附件)。
現(xiàn)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合肥品尚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香蕉,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二、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巢湖萬達廣場分公司(合肥)銷售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合肥市新站區(qū)潤發(fā)超市銷售的、標稱四川閬中好口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剁椒味鳳爪(輻照食品),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四、安慶桐城市文昌街道列洪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五、安徽百大合家福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佳源廣場店(合肥)銷售的長豆角(豇豆),甲基異柳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六、安徽翔燦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合肥)銷售的鮮活梭子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