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抽檢5類食品130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5批次。其中,乳制品2批次,薯類及膨化食品5批次,糖果制品7批次,全部合格;水產制品8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酒類108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F(xiàn)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具體信息如下:
(一)水產制品3批次:標稱延邊百川水產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鱈魚絲(微辣)中檢出揮發(fā)性鹽基氮超標;標稱遼源市會寶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明太風味魚兩批次(生產日期:2016年7月18日和2016年7月20日)中均檢出揮發(fā)性鹽基氮超標。
?。ǘ┚祁?批次:標稱吉林省長紅酒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錢中錢(白酒)中檢出酒精度不達標;標稱吉林省長紅(長暉)酒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錢中錢(白酒)中檢出酒精度不達標。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企業(yè)所在地吉林、通化、遼源、延邊州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yè)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通化、遼源、延邊州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shù)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guī)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標識等是否齊全;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無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以及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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