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指引》分自主供餐隔離酒店管理、委托第三方社會餐飲供餐管理、餐飲食品從業(yè)人員管理和用餐注意事項等四個部分。
隔離酒店自主供餐管理方面,要求
● 證照齊全,應持有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經(jīng)營許可證》;
● 加工制作過程控制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等要求,做到保持清潔、生熟分開、燒熟煮透、保持食物的安全溫度、使用安全的水和食材、餐飲具消毒滿足國家相關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 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如采取委托第三方社會餐飲供餐方式,要求
● 隔離酒店應與受委托的第三方社會餐飲供餐單位簽訂供餐協(xié)議,原則上第三方社會餐飲供餐單位應是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良好”以上餐飲單位;
● 第三方社會餐飲供餐單位應提前將菜單提供給酒店專班予以審核,不得提供涼菜、燒鹵熟食、生食海產(chǎn)品、四季豆、冷加工糕點、野生菇類等高風險食品;
● 第三方社會餐飲供餐單位提供的熟食在室溫下不得存放超過2小時,配送應有相應保溫設施,食品加工時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攝氏度,熟食在食用前應保持中心溫度60攝氏度以上,交接餐食時應檢查和測量中心溫度并做好登記確認;
● 第三方單位對外送餐食的餐箱及周轉用具應在平時清潔消毒要求的基礎上增加頻次,要加強食品配送過程管控,保證運輸過程中的溫度和時間,確保配送過程安全。
此外《指引》還明確了
餐飲食品從業(yè)人員管理以及用餐注意事項
● 要求食品從業(yè)人員必須加強每日健康監(jiān)測,從業(yè)人員加工操作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進入污染區(qū),禁止將可能受到污染的個人物品未經(jīng)消毒直接帶入加工操作區(qū)。
● 隔離酒店駐點工作人員、被隔離的人員食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第三方供餐單位配送的餐食,應當在取餐后的半小時內食用,避免有害微生物大量繁殖。
為保證《指引》措施要求落地落實,揚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要求全系統(tǒng)餐飲安全監(jiān)管人員將加強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點餐飲安全監(jiān)管作為開展“黨旗在抗疫一線飄揚、黨徽在‘兩在兩同’中生輝”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向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點供餐單位廣泛宣傳《指引》要求,組織開展隔離觀察點供餐單位和外購餐食的供餐單位專項檢查,及時排查食品安全隱患,立即整改食品安全管理隱患,仍達不到整改要求的,及時通報屬地防控指揮部建議取消其供餐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