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中秋節(jié)期間食品安全,增強節(jié)日期間食品安全監(jiān)管的有效性和針對性,防范食品安全風險,河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近期對月餅產品進行了食品安全專項抽檢,現將檢驗結果進行通告。本期完成月餅抽檢270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66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檢驗項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1.鄭州潤萬家實業(y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河南鑫利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綠豆糕,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63g/100g,標準規(guī)定為不大于0.25g/100g。初檢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2.鄭州市管城區(qū)美麗家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永城市邦豪食品廠生產的1批次椰蓉月餅(廣式月餅),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6000CFU/g、19000CFU/g、26000CFU/g、29000CFU/g、19000CFU/g,標準規(guī)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得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3.正陽縣天潤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西平利康食品廠生產的1批次玫瑰伍仁月餅,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3.2mg/g,標準規(guī)定為不大于5mg/g。檢驗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4.鄭州市河南惠美客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魯山縣興業(yè)食品廠生產的1批次水蜜桃味月餅,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2000CFU/g、13000CFU/g、14000CFU/g、13000CFU/g、15000CFU/g,標準規(guī)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得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二、處置措施
除已復檢的的產品外,本通告結果為初檢結論,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檢驗結論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河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提出書面異議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異議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無異議。
根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在復檢和異議期間,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停止履行封存不合格食品,暫停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召回已上市銷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風險控制措施。河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fā)現的問題,已要求鄭州、平頂山、駐馬店、蘭考、永城等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飲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請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jiān)督,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2020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