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化校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根據《國務院食安辦 教育部 公安部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 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校長(園長)負責制,按要求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職責,抓好校園食品安全常態(tài)化管理,切實增強食品安全風險防范能力;嚴格落實校長陪餐制,在學校食堂就餐的教職工和陪餐人員應當與學生同食堂購餐。
二、做好人員培訓與健康管理
督促從業(yè)人員返崗前進行健康體檢,持有效健康證上崗,杜絕帶病上崗,并及時召集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從業(yè)人員(尤其是新上崗員工)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強化人員食品安全意識。
三、做好設施設備清潔與檢修
開餐前,安排人員對冷藏冷凍、加熱保溫、清洗消毒及其他各類機械類設施設備及食品加工用具進行全面檢查維護,清洗消毒,確保能正常、有效運轉;對食堂餐飲器具進行全面清洗消毒,確保餐飲具的干凈衛(wèi)生。
四、做好場所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
開餐前,安排人員對加工場所進行一次全面的衛(wèi)生清潔工作,對各功能區(qū)的地面、墻面、玻璃、門簾、桌椅、排水溝等沖刷清洗,確保沖洗干凈、整潔、無積垢,不留衛(wèi)生死角。
五、規(guī)范食品加工制售
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關于印發(fā)校園食品安全管理標準的通知》(運教辦〔2024〕15號)和《餐飲食品經營分級規(guī)范(DB 1408/T 052—2024)》加工制作要求,做到燒熟煮透,防止交叉污染,同時不得制售生(冷)食類食品(水果除外)、裱花蛋糕、現榨果蔬汁,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fā)青發(fā)芽土豆等易中毒食品,禁止提供涼菜、三明治等高風險食品,禁止向學生提供或銷售高鹽、高油、高糖、“三無”“五毛”食品。
六、做好食材安全管理
對上學期留存的食材進行全面檢查,清理、銷毀超過保質期或腐敗變質的食材,把好食材采購進貨關,從正規(guī)渠道進貨,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保證購進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禁止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禁止采購、使用散裝食用油、散裝食鹽,禁止采購來源不明、不能確保安全的食材,禁止采購使用未按規(guī)定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七、做好備餐與留樣管理
備餐前,對備餐間進行空氣消毒,并做好食品成品的有效防護工作,防止食品成品受到污染,嚴格留樣管理,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應留樣,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并在專用冷藏設備(留樣柜)中存放48小時以上且每品種的留樣量應不少于125g。
八、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新學期開餐前安排專業(yè)人員開展一次有害生物消殺工作,填寫并留存相應的文件記錄,并確保擋鼠板、滅蠅燈、門窗、篦子等食品安全防控設施能正常、有效運轉,餐飲服務場所的出入口、通風口、出水口等做好防塵、防鼠、防蟲害等相應措施。
九、季節(jié)性風險提示
春季氣溫回升,細菌繁殖加快,食品容易變質。學校應特別注意食品的儲存和加工,避免因溫度變化導致的食品安全問題。春季是過敏高發(fā)季節(jié),學校食堂應明確標注食品中的過敏原(如花生、海鮮等),提醒有過敏史的學生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