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98批次監(jiān)督抽檢結果,涉及調味品、方便食品、其他餐飲食品、酒類、糧食加工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大類。其中:不合格樣品4批次,合格樣品94批次。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檢驗項目見附件。
不合格樣品4批次,分別為:
1.調味品1批次,山西元義坊醋業(yè)有限公司 (標稱生產企業(yè)地址:曲沃縣晉博路北) 生產的小米醋(釀造食醋),生產日期2018年1月5日,總酸檢出值為4.71g/100mL,標簽明示值≥6g/100mL。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2. 方便食品1批次,太谷龍杯食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黑芝麻黑豆桑葚粉,生產日期2017年12月2日,霉菌檢出值為n1=60,n2=20,n3=25,n4=65,n5=70,標準規(guī)定為n=5,c=2,m=50,M=102。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3.油炸面制品2批次,大同市南郊區(qū)劉一鍋筋頭巴腦火鍋店自制的老面油條,生產日期2018年3月22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324m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超過100mg/kg。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
大同市城區(qū)品味山水澗羊蝎子店自制的油餅,生產日期2018年3月21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270m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超過100mg/kg。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
合格樣品94批次,具體為:
1.酒類38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10項指標。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2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等10項指標。
3.糧食加工品24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農藥殘留、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等22項指標。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責成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yè)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fā)現(xiàn)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31投訴舉報。
備注:
1、霉菌
霉菌屬于真菌,在自然界很常見,霉菌是用來判定食品加工過程中被污染的程度及衛(wèi)生質量的指標,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敗變質,破壞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價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guī)定,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為25 CFU/g。霉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yè)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生產過程工藝控制不嚴,產品儲存條件不當造成,也可能是流通環(huán)節(jié)儲運條件控制不當導致。
2、總酸
總酸是反映食醋質量的主要指標之一,總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yè)沒有嚴格按照工藝條件生產釀造或者淋醋后過量加水且出廠檢驗把關不嚴,造成產品總酸不符合標簽明示要求。
3、鋁的殘留量
鋁主要是在制作粉條、粉絲或油條、油餅過程中添加明礬(十二水硫酸鋁鉀)引入,明礬(十二水硫酸鋁鉀)是一種食品添加劑,制作粉條、粉絲添加明礬可以使成品更加筋道,油條和油餅在炸制過程中添加明礬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根據(jù)GB2760-2014和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關于批準β-半乳糖苷酶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等的公告(2015年第1號)規(guī)定,粉條、粉絲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得超過2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得超過100mg/kg。鋁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yè)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所致。
2018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