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8日,瑞士聯(lián)邦內(nèi)政部發(fā)布AS 2025 547號文件,修訂食品中污染物最大殘留限量條例。發(fā)布之日實施。主要內(nèi)容:增加T-2和HT-2毒素(T-2 and HT-2 toxins)總和在谷物零食和早餐谷物、未加工燕麥中的最大殘留量。主要內(nèi)容如下表所示。
食品種類 |
最大殘留量(ug/kg) |
備注 |
谷物零食和早餐谷物 |
20 |
不包括大米制品(以大米或大米制品為唯一谷物成分的產(chǎn)品);不包括燕麥片、含至少 50% 麩皮的早餐谷物、燕麥碾磨制品、玉米碾磨制品、全麥燕麥、大麥、玉米或硬質(zhì)小麥谷物,以及少于或至少 40% 的燕麥碾磨制品和全麥燕麥 |
未加工燕麥 |
1250 |
包括未食用的外殼 |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fedlex.admin.ch/eli/oc/2025/547/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