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嚴把從農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線,維護和促進人民群眾安全放心消費,11月22日,濟南市政府辦公廳印發(fā)《濟南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辦法的通知》,每年度市食藥安辦會同市食藥安委相關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對各區(qū)縣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評價。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評議年度。市食藥安辦每年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制定并發(fā)布本年度評議方案及其細則。評議采取日常評議、年中督促、食品安全狀況評價、年終自查、年終評審、綜合評議、結果通報等程序進行。評議內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基礎工作推進、年度重點工作落實、食品安全狀況等,同時設置即時性工作評價和加減分項。
市食藥安委審定評議結果后,由市食藥安辦將評議結果通報各區(qū)縣政府和相關成員單位。結果評價分A、B、C、D四個等級,其中,原則上得分排名位于前1/3且無降級和否決情形的為A級,得分排名位于1/3之后且無降級和否決情形的為B級;發(fā)生被撤銷省級食品安全縣(區(qū))、省級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區(qū))稱號情形等的,評議等級下調一級,最低降至C級;區(qū)縣政府(功能區(qū)管委會)管轄區(qū)域內發(fā)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連續(xù)發(fā)生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評議等級為D級。評為A級的予以通報表揚;D級或者評議排名列后3位的,約談區(qū)縣政府(功能區(qū)管委會)有關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