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2021年1月份,平涼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春節(jié)前食品安全專項監(jiān)督抽檢,共抽檢45批次,所檢項目檢驗合格44批次,不合格1批次。
對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食品,平涼市市場監(jiān)管局已責成崆峒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處理。
特此通告。
附件:1.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
2.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平涼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
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
一、什么是亞硝酸鹽?
亞硝酸鹽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一類含氮無機化合物,可作為食品添加劑應用于肉制品中。常見的亞硝酸鹽主要有亞硝酸鈉和亞硝酸鉀,其外觀與食鹽類似,呈白色至淡黃色,粉末或顆粒狀,無臭,味微咸,易潮解和溶于水。
正常飲食情況下,人體中的亞硝酸鹽主要是食物和飲水中的硝酸鹽在口腔及胃中細菌的作用下轉化而來。研究表明,亞硝酸鹽可以通過一定途徑被還原為一氧化氮。攝入含有低水平亞硝酸鹽的食物可補充人體內的亞硝酸鹽。
二、亞硝酸鹽在食品中使用的規(guī)定
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亞硝酸鹽的使用和安全管理有著嚴格要求,按照標準規(guī)定使用亞硝酸鹽是安全的。國標規(guī)定亞硝酸鈉、亞硝酸鉀可作為護色劑、防腐劑在腌臘肉制品、醬鹵肉制品和熏、燒、烤肉等加工中使用,并規(guī)定了最大使用量和最大殘留量。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遵守《關于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公告》(衛(wèi)生部公告2012年第10號)規(guī)定:禁止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三、人體過量攝入亞硝酸鹽的危害
如果短時間內經口攝入(誤食或超量攝入)較大量的亞硝酸鹽,則容易引起急性中毒,使血液中具有正常攜氧能力的低鐵血紅蛋白氧化成高鐵血紅蛋白,失去攜氧能力,造成組織缺氧,稱為高鐵血紅蛋白血癥。
當攝入量達到0.2-0.5g時可導致中毒,攝入量超過3g時可致人死亡。
中毒的特征性表現(xiàn)為紫紺,癥狀體征有頭痛、頭暈、乏力、胸悶、氣短、心悸、惡心、嘔吐、腹痛、腹瀉,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膚、黏膜紫紺等。嚴重者意識朦朧、煩躁不安、昏迷、呼吸衰竭直至死亡。
附件2
食用農產品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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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稱生產企業(yè)/進貨來源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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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稱生產企業(yè)/進貨來源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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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樣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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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樣單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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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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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格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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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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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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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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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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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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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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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涼市崆峒區(qū)于記熟肉副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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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平涼市崆峒區(qū)四十里鋪鎮(zhèn)菜市場內西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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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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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裝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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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檢出值為60mg/kg(最大檢出限為3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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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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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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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涼市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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