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guī)定, 近期我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酒類、飲料、炒貨制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用農產品等8個食品大類共計355批次樣品。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38批次,不合格樣品17批次,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對上述監(jiān)督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開展核查處置,責令違法生產經營者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徹查問題原因并全面整改。成都、德陽、綿陽、遂寧、內江、宜賓、達州、雅安、眉山、涼山市(州)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應在2018年6月8日前向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現將抽檢結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fā)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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