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4日,臺灣地區(qū)“食藥署”在網(wǎng)站公布,檢出大陸出口大茴 (非中藥用,輸入供食品用途)中二氧化硫殘留量0.08 g/kg 。依據(jù)“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圍及限量暨規(guī)格標準”,漂白劑殘留量(以二氧化硫計)為0.03 g/kg以下。
該批貨物重8975 公斤,批號1187,于1月30日受理報驗,進口商為權威貿(mào)易有限公司,出口商為廣東省佛山市儲運公司,不符合商品依規(guī)定退運或銷毀。

2016年3月4日,臺灣地區(qū)“食藥署”在網(wǎng)站公布,檢出大陸出口大茴 (非中藥用,輸入供食品用途)中二氧化硫殘留量0.08 g/kg 。依據(jù)“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圍及限量暨規(guī)格標準”,漂白劑殘留量(以二氧化硫計)為0.03 g/kg以下。
該批貨物重8975 公斤,批號1187,于1月30日受理報驗,進口商為權威貿(mào)易有限公司,出口商為廣東省佛山市儲運公司,不符合商品依規(guī)定退運或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