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wǎng)訊 據(jù)歐盟網(wǎng)站消息,8月29日歐盟發(fā)布(EU) No 818/2013號委員會條例,修訂了(EC)No1333/2008號法規(guī)附錄III,批準蔗糖脂肪酸酯(Sucrose esters of fatty acids)用于水基澄清調味飲料香精,在香精中的最大用量為15000 mg/kg,成品中的限量為30 mg/l。
本法規(guī)自發(fā)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所有條款都將具有法律效力并直接適用于所有成員國。
原文鏈接:<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230:0012:0013: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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