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guī)定,市局組織抽檢了十四類食品共146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45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糧食加工品7批次,其中不合格樣品1批次,酒類8批次、餐飲食品90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飲料3批次、調味品5批次、肉制品11批次、糕點4批次、水產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十堰市豐裕糧油工貿有限公司銷售的特一粉(小麥粉),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檢驗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武漢海關技術中心。
三、對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十堰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已要求鄖陽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食品安全抽檢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