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飲料食品560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17批次,不合格樣品43批次。抽檢情況見附件。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飲料560批次,不合格樣品43批次。
二、不合格樣品情況如下
標稱紫云自治縣緣興源天然飲用水廠生產的緣興源天然泉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檢驗機構為貴州省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院。
標稱獨山縣供水公司純凈水廠生產的深山泉飲用純凈水,標稱甕安縣全民長壽康泉水廠生產的垛丁山泉飲用山泉水,標稱平塘縣寶之瀅食品飲料廠生產的寶之瀅純凈水,標稱平塘縣威可純凈水廠生產的飲用純凈水,標稱羅甸縣龍泉農業(yè)開發(fā)有限公司生產的龍興泉包裝飲用水,標稱羅甸縣長壽山泉水廠生產的長壽山泉包裝飲用水,標稱長順縣布依山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中院布依泉飲用天然泉水,標稱惠水縣黔江山泉水廠生產的漣江山泉天然飲用泉水,標稱貴州古井水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貴在爽飲用天然泉水,標稱貴州翰林天然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翰林峰飲用天然泉水,標稱貴州榮盛(集團)八千年礦泉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八千年”飲用天然泉水,標稱貞豐縣盤江水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盤江冰泉飲用天然泉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檢驗機構為貴州省流通環(huán)節(jié)食品安全檢驗中心。
標稱劍河縣仰阿莎礦泉有限責任公司臺江分公司生產的仰阿莎飲用泉水檢出耗氧量(以O2計)超標。初檢機構為遵義市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復檢機構為貴州省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院。
標稱仁懷市三合鎮(zhèn)順興水廠生產的沙滴泉飲用天然泉水檢出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標稱榕江縣月亮山天然礦泉水廠生產的月亮山泉包裝飲用水檢出耗氧量(以O2計)超標;標稱綏陽縣清源飲用水廠生產的清源山泉飲用天然泉水檢出耗氧量(以O2計)超標、余氯(游離氯)超標;標稱遵義縣蝦子鎮(zhèn)浩然山泉飲料廠生產的浩然山泉飲用天然泉水檢出亞硝酸鹽(以N O2-計)超標;標稱貴州劍河縣冰澗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劍莎飲用山泉水檢出亞硝酸鹽(以N O2-計)超標、耗氧量(以O2計)超標;標稱遵義帝企鵝山泉水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帝企鵝飲用天然泉水,標稱綏陽縣寬闊水源泉有限公司生產的寬闊水源泉飲用天然泉水,標稱德江縣涼風清純凈水廠生產的涼風清天然山泉飲用水,標稱銅仁市萬山區(qū)龍門山泉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龍門山泉飲用天然泉水,標稱石阡縣泉都礦泉水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泉都飲用(鍶型)礦泉水,標稱石阡縣永興山泉水廠生產的新竹霖山泉飲用天然泉水,標稱貴州省石阡縣清凌山泉水廠生產的清凌山泉飲用天然泉水,標稱石阡縣黔龍川泉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黔龍川泉包裝飲用水,標稱石阡縣莊樂山泉水廠生產的禹樂飲用天然泉水,標稱石阡縣冷水溪泉水開發(fā)公司生產的冷水溪飲用天然泉水,標稱遵義清澄山泉水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清澄山泉飲用天然泉水,標稱錦屏縣八佰山泉水廠生產的八佰山泉飲用天然泉水,標稱印江縣板溪鎮(zhèn)叮咚山泉食品飲用水廠生產的叮咚山泉飲用天然泉水,標稱貴州省印江自治縣慕龍?zhí)烊簧饺邢薰旧a的慕龍山泉飲用天然泉水,標稱貴州梵凈山原生態(tài)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黔梵凈山泉飲用天然泉水,標稱印江縣桃源山泉水廠生產的桃源山泉飲用天然泉水,標稱貴州梵凈云天山泉水開發(fā)有限公司生產的凈山山泉飲用天然山泉水,標稱貴州江口縣茶寨山泉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茶寨山泉飲用天然泉水,標稱貴州云霧苗嶺山泉水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雲霧苗嶺活泉飲用天然泉水,標稱遵義市播州區(qū)上水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清水源飲用天然泉水,標稱遵義市播州區(qū)團溪鎮(zhèn)古龍山泉有限公司生產的古龍山泉飲用天然泉水,標稱岑鞏縣沁源谷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沁源谷飲用天然山泉水,標稱貴州省桐梓縣楚米鎮(zhèn)清欣源山泉水廠生產的清欣源飲用天然泉水,標稱桐梓縣皇竹山泉水廠生產的皇竹飲用天然泉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檢驗機構為遵義市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生產單位所在地遵義市、安順市、銅仁市、黔東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仁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責令生產單位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對生產不合格食品的單位立案調查,查明生產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數(shù)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此公告。
貴州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