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148批次監(jiān)督抽檢結果,涉及糧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飲料、方便食品、水果制品、酒類、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大類。其中:不合格樣品9批次,合格樣品139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檢驗項目見附件。
不合格樣品9批次,分別為:
1.飲料3批次,分別為祁縣麓臺山泉水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桶裝飲用純凈水亞硝酸鹽(以NO-2計)超標,檢出值為0.030mg/L,標準規(guī)定為≤0.005mg/L;芮城縣甘露飲品廠生產的飲用純凈水亞硝酸鹽(以NO-2計)超標,檢出值為0.020mg/L,標準規(guī)定為≤0.005mg/L;嵐縣瀑嵐水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純凈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n1=62,n2=0,n3=0,n4=0,n5=0(CFU/250mL),標準規(guī)定為n=5,c=0,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2.水果制品2批次,分別為聞喜縣康村果脯加工廠生產的山楂卷(塊)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超標,檢出值為0.8g/kg,標準規(guī)定為≤0.5g/kg;中陽縣東潤農牧專業(yè)合作社生產的棗芯核桃大腸菌群超標,檢出值為n1=1.2×102,n2<10,n3<10,n4<10,n5<10(CFU/g),標準規(guī)定為n=5,c=2,m=10,M=102(CFU/g)。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3.肉制品2批次,分別為大同市南郊區(qū)聚德源肉制品廠生產的甜腸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超標,菌落總數檢出值為 n1=1.1×106,n2=1.3×106,n3=1.2×106,n4=4.9×105, n5=1.4×106(CFU/g),標準規(guī)定為n=5,c=2,m=104, M=105(CFU/g);大腸菌群檢出值為n1=4.5×102,n2=3.5×102,n3=3.5×102,n4=3.9×102,n5=2.0×102(CFU/g),標準規(guī)定為n=5,c=2,m=10,M=102(CFU/g);大同市礦區(qū)大潤發(fā)萬家超市銷售的標稱張家口市新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醬牛肉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和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標,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為0.240g/kg,標準規(guī)定為≤0.075g/kg;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檢出值為3.2,標準規(guī)定為≤1。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4.豆制品1批次,繁峙縣繁城鎮(zhèn)香香豆腐干銷售的標稱繁峙縣晉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五香豆干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0780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5.方便食品1批次,平遙縣先信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麥雜糧碗托菌落總數超標,檢出值為n1=5.3×105, n2=1.2×106,n3=6.2×105,n4=6.1×105,n5=5.5×105(CFU/g),標準規(guī)定為n=5,c=2,m=104,M=105(CFU/g)。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合格樣品139批次,具體為:
1.糧食加工品15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農藥殘留等25項指標。
2.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檢驗項目為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指標等6項指標。
3.糕點5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等21項指標。
4.飲料14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標、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指標等33項指標。
5.方便食品6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指標等13項指標。
6.水果制品24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16項指標。
7.酒類31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7項指標。
8.肉制品14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標等20項指標。
9.乳制品2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獸藥殘留、三聚氰胺、微生物指標等23項指標。
10.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5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11項指標。
11.豆制品2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標等15項指標。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責成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yè)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fā)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31投訴舉報。
備注:
1、銅綠假單胞菌
銅綠假單胞菌是常見的細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濕的環(huán)境,如土壤、水、空氣中,該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在機體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條件下可致病。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體受到感染;二是生產過程中衛(wèi)生控制不嚴格,殺菌不徹底,從業(yè)人員未經消毒的手直接與飲用水或容器內壁接觸;三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2、大腸菌群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可能性較大。大腸菌群超標可能由于產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生產設備、環(huán)境的污染,或者有滅菌工藝的產品滅菌不徹底等原因導致。
3、菌落總數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wèi)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產加工過程受微生物污染,生產加工過程中工藝把關不嚴,人員、設備和環(huán)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產品殺菌不徹底或在儲運過程中未能持續(xù)保持儲運條件等原因造成。
4、亞硝酸鹽(以NO-2計)
亞硝酸鹽屬于食品添加劑,主要起護色和防腐作用,亞硝酸鹽不合格原因可能是水源受亞硝酸鹽污染造成,長期飲用亞硝酸鹽超標的水會給消費者健康造成危害。
5、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
作為一種食品添加劑,苯甲酸可起到抑菌防腐作用。苯甲酸是相對比較安全的食品防腐劑。但是,對于包括嬰幼兒在內的一些特殊人群而言,長期過量攝入苯甲酸也可能帶來哮喘、蕁麻疹、代謝性酸中毒等不良反應。
6、脫氫乙酸及其鈉鹽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是我國允許使用的防腐劑。因脫氫乙酸在水溶液中降解為醋酸,對人體無毒,聯合國糧食及農業(yè)組織/世界衛(wèi)生組織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JECFA)未規(guī)定每日最大允許攝入量,健康風險較低。
7、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和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的原因可能是該企業(yè)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防腐劑使用未嚴格按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要求使用。
2017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