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發(fā)布的《關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7年第201號)、《關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7年第205號),涉及江蘇省2家經營單位?,F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蘇寧易購伊品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太原伊品商貿有限公司)在蘇寧易購(網站)銷售的標稱山西省壽陽縣健民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調味豆腐干,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0327g/k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不得檢出?!?a target="_blank">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經查,江蘇蘇寧易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可以提供山西省壽陽縣健民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并在獲悉不合格食品信息后核查商家已下架該產品,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的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審核義務。當地監(jiān)管部門對蘇寧易購平臺上述產品的銷售網址http://product.suning.com/0070137919/154309994.html進行復查,顯示上述產品已停止銷售。
二、南京市江寧區(qū)東麒路農副產品物流中心蔬菜市場少合蔬菜批發(fā)部銷售的芹菜,毒死蜱檢出值為0.43mg/kg,比國家標準規(guī)定(不超過0.05 mg/kg)高出7.6倍。經查,經營者在內蒙古種植戶處收購了芹菜11000kg,收購價格為2元/kg,用于對外銷售。截至當地監(jiān)管部門立案調查之日,經營者已將所購進芹菜全部對外銷售。經營者購進上述芹菜時,種植戶未能提供供貨的相關收據,經營者也不能提供種植戶姓名。針對經營者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當地監(jiān)管部門已責令其進行整改,并依據《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其處以罰沒300000元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