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花匯寶蜂業(yè)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0日下午和9月2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與江西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相關監(jiān)管人員與專家組成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jiān)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蜂產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食品生產日常監(jiān)督檢查要點表》等技術規(guī)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對您公司開展了監(jiān)督檢查?,F將你公司在生產許可條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以及涉嫌在蜂蜜中摻假等問題告知如下:
一、不符合日常監(jiān)督檢查項目要求的情況
(一)生產環(huán)境條件方面。你公司廠區(qū)內的辦公樓和位于蜂蜜生產車間西側的一棟樓房正在裝修改造,廠區(qū)大量堆放建筑施工材料及建筑廢棄物;位于辦公樓的化驗室受到裝修影響,窗戶玻璃破碎、實驗臺上有大量灰塵。上述問題不符合《食品生產日常監(jiān)督檢查要點表》中1.4項關于廠區(qū)無揚塵、無積水,廠區(qū)、車間衛(wèi)生整潔的要求。
(二)生產過程控制方面。未能提供食品安全狀況自查記錄,不符合《食品生產日常監(jiān)督檢查要點表》中3.1項關于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自查并記錄和處置的要求。
(三)產品檢驗方面。(1)現場抽查你公司2016年3月—9月期間的21批次蜂蜜和52批次蜂產品制品的成品檢驗記錄發(fā)現,用液相色譜儀檢驗的果糖和葡萄糖檢驗記錄缺失液相色譜圖;檢查組到化驗室調取色譜圖以驗證檢驗記錄的真實性,該企業(yè)檢驗人員開啟液相色譜儀時,液相色譜儀不能正常開機使用。上述問題不符合《食品生產日常監(jiān)督檢查要點表》中4.1項關于企業(yè)自檢的,應具備與所檢項目適應的檢驗室和檢驗能力的要求,也不符合4.4項關于建立和保存原始檢驗數據和檢驗報告記錄,檢驗記錄真實、完整的要求。(2)你公司沒有獨立的留樣間或留樣區(qū)域,僅在存放標簽的房間里,有個塑料筐留存了10多瓶蜂產品制品樣品,未發(fā)現成品蜂蜜樣品留樣,未做到批批留樣。上述問題不符合《食品生產日常監(jiān)督檢查要點表》中4.5項關于按規(guī)定時限保存檢驗留存樣品并記錄留樣情況的要求。
(四)貯存及交付控制方面。(1)在蜂蜜原料儲存冷庫中,有大包裝成品蜂蜜儲存。經詢問,你公司負責人認為大桶裝的蜂蜜只經過過濾,仍然按照蜂蜜原料儲存在原料冷庫。你公司對成品蜂蜜的理解不符合《蜂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中關于蜂蜜的定義“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蜂蜜指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與自身分泌物結合后,經過充分釀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質(原料蜜),經過濾、脫水(根據需要)、灌裝加工而成的產品”。你公司大包裝蜂蜜經過濾,雖然未脫水,已經屬于成品蜂蜜。上述問題不符合《食品生產日常監(jiān)督檢查要點表》中5.1項關于原輔料的貯存有專人管理,貯存條件符合要求的規(guī)定。(2)企業(yè)提供了銷售臺賬,銷售記錄的信息有品名、數量、規(guī)格、生產日期、銷售時間,缺少購貨者的地址和聯系方式,不符合《食品生產日常監(jiān)督檢查要點表》中5.8項關于銷售臺賬要如實記錄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的要求。
(五)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方面。你公司未能提供不合格品的處置記錄,不符合《食品生產日常監(jiān)督檢查要點表》中6.1項關于建立和保存不合格品的處置記錄,不合格品的批次、數量應與記錄一致的要求。
針對上述五個方面內容,你公司沒有提出異議,你公司負責人已在《食品生產監(jiān)督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并加蓋了你公司公章。
二、涉嫌在生產蜂蜜過程中摻假情況
(一)你公司相關記錄較為全面,經抽查你公司2016年3月—8月期間的生產和投料記錄,共生產成品蜂蜜的產量12.6噸;同期,你公司用于生產成品蜂蜜的蜂蜜原料投料量為11.7噸。正常情況下,投料量應該大于產量,而你公司成品產量大于投料量。你公司負責人表示,可能在生產過程中工作人員投料記錄有誤,漏記或少計了蜂蜜原料的投料量。檢查組認為這種解釋不合常理。
(二)檢查組在成品庫房隨機抽取了一批次棗花蜂蜜(生產日期為:2016/09/09,凈含量為:500克),同時抽取原料冷庫中儲存的棗花蜂蜜原料,將兩瓶放在一起比較,檢查人員對兩者進行色澤和感官品鑒的比較,發(fā)現棗花蜂蜜的成品和原料差異較大。你公司負責人表示,實際生產中在棗花蜂蜜中摻入了荊條蜂蜜,但事實上,荊條蜜的價格比棗花蜜貴,檢查組認為這種解釋不合常理。
(三)你公司化驗室盛有不同型號糖漿的玻璃瓶,用于調制蜂蜜,化驗室專門配置了液相色譜儀,可以檢測糖漿含量。你公司于2016年4月—6月期間,連續(xù)將配置的6批次蜂蜜樣品送往秦皇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檢測,而且僅檢測各種糖漿的含量,檢查組懷疑你公司涉嫌制作“指標蜜”。你公司負責人表示,樣品送檢是為了對原料把關,但是,檢查組認為你公司在樣品送檢時,只檢測各種糖漿含量,而不檢測微生物、藥物殘留等含量,這種情況也不合常理。
三、標簽標識違規(guī)情況
你公司生產的大包裝(75kg/塑料桶)成品蜂蜜,大部分成品沒有任何標識,少部分成品僅標識為“蜂蜜”,沒有標識蜂蜜的品種、配料等內容。在你公司成品庫房中,發(fā)現2種蜂產品制品,標識為“棗花蜂蜜寶”“椴樹蜂蜜寶”,未標注“蜂產品制品”,不能反映蜂產品制品的真實屬性。上述問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中4.1.2.1項有關應在食品標簽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四、整改和查處要求
針對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檢查組查出的問題,江西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責成南昌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要求你公司進行整改,針對檢查中發(fā)現的涉嫌在生產蜂蜜過程中摻假等違法違規(guī)問題進一步調查。你公司要積極配合執(zhí)法人員的調查處置,針對查出問題進行徹底整改。南昌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要于2017年1月10日前將你公司整改及查處情況報告江西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有關情況將適時公開。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