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 日,澳大利亞農(nóng)林漁業(yè)部(DAFF)發(fā)布公共檢疫警告(PQA0909)稱,葡萄(Vitis spp.)插穗、組培苗和種子的進口條件已經(jīng)過修訂,其中入境后檢疫(PEQ)要求有一些重大變化。
最近的一項審查建議強化現(xiàn)行 PEQ 要求,包括增加對 55 種已知的和新出現(xiàn)的檢疫性病原體進行活性檢測(包括 PCR檢測)。
這些修訂將提高 PEQ中的病原體檢測效果,并且減少了PEQ中種植休眠插穗和組培苗所需的最短時間。
新進口條件的主要修訂內(nèi)容如下:
1、休眠插穗
(1)最短 PEQ期從24個月降至16 個月。
(2)50℃條件下的熱水處理時間從 20分鐘增加到 30 分鐘。
(3)用 PCR 檢測法代替葡萄栓皮病的木本指示植物檢測法。
(4)引入強制性分子(PCR)檢測和電子顯微鏡檢測。
2、組培苗(微植株)
(1)最短 PEQ期從 24 個月降至12 個月。
(2)用PCR 檢測代替葡萄皮爾斯病菌(Xylella fastidiosa)的熱水處理。
(3)引入強制性分子(PCR)檢測和電子顯微鏡檢測。
3、種子
(1)最短 PEQ期從 3 個月增加到 9 個月。
(2)引入強制性分子(PCR)檢測和電子顯微鏡檢測。
新進口要求適用于2013 年 7 月 26 日以后進口的葡萄繁殖材料。
目前正在進行PEQ種植的葡萄繁殖材料需按照新要求規(guī)定的檢測方法進行篩查。
所有現(xiàn)行的許可證將在未來幾周內(nèi)按照新進口條件進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