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jù)歐盟委員會(EC)No 396/2005法規(guī)第6節(jié),荷蘭收到拜耳作物科學公司(Bayer CropScience B.V)關于修訂農藥噻蟲啉的最高殘留限量(MRL)的申請,擬將其在草莓中的MRL值從0.5 mg/kg修訂為1.0 mg/kg。荷蘭依據(jù)歐盟委員會(EC)No 396/2005法規(guī)第8節(jié),起草了一份評估報告,于2009年10月27日遞交歐盟委員會和歐盟食品安全局。歐盟食品安全局在充分評估后認為:所提交的材料說明0.7 mg/kg的殘留限量對于避免消費者風險來說是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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