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2019年6月10日,印度食品安全標準局(FSSAI)發(fā)布文件File No.1/Standards/SP (Fish & Fisheries Products)/FSSAl-2019,修訂魚類和漁業(yè)產品中甲醛的臨時最大使用限量。具體修訂如下:
食品類別號 |
食品類別 |
甲醛的臨時最大使用限量(mg/kg) |
09.1 |
新鮮魚(包括軟體動物、甲殼類動物和棘皮動物) |
淡水::4.0 mg/Kg 咸淡水/海水:100.0 mg/Kg。 |
據了解,印度曾報道過用福爾馬林處理魚類以延長其保存期以及改善其感官特性,食用這些魚可能會導致腹痛、嘔吐、腎損傷等癥狀。本通告自公布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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