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的監(jiān)督抽檢信息涉及28大類食品1166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飲食品、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和其他食品。合格1162批次,不合格4批次。
食用農產品不合格2批次:1、霞浦縣鄭玉妹家禽攤銷售的烏雞(購進日期為2018年11月29日),磺胺類(總量)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2、福州市鼓樓區(qū)風飛湯雞湯鴨店銷售的烏雞(購進日期為2018年11月30日),氧氟沙星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水產制品不合格1批次:三明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沙縣府前店銷售的鰻魚絲(購進日期為2018年11月15日),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廈門泓益檢測有限公司;
酒類不合格1批次:武夷山市新華榕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龍泉市淵泉酒業(yè)釀造廠2018年5月10日生產的二鍋頭酒,酒精度
不合格,檢驗機構為南平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福建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guī)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fā)現(xiàn)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福建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