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據(jù)安徽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消息,安徽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本次抽檢6類食品559批次樣品,不合格22批次。其中,茶葉及相關制品不合格2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6批次;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食用農產品不合格7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飲料不合格5批次。
抽檢信息顯示,食用農產品不合格7批次,其中不乏來自永輝超市、大潤發(fā)等大型商超。
2批次蔬菜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分別為: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淮北國購廣場分公司經銷的韭菜(生產日期/批號:2018/9/26),腐霉利超標;淮北大潤發(fā)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芹菜(生產日期/批號:2018/9/25),毒死蜱超標。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guī)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導致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的不良影響。
還有3批次雞蛋檢出禁用獸藥氟苯尼考,分別為:合肥瑤海區(qū)百匯煙酒茶超市經銷的洋雞蛋(生產日期/批號:2018/10/25),合肥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全好超市經銷的洋雞蛋(生產日期/批號:2018/10/25),安徽潤佰家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山麓山雞蛋(生產日期/批號:2018/10/14)。
氟苯尼考又稱氟甲砜霉素,是農業(yè)部批準使用的動物專用抗菌藥,主要用于敏感細菌所致的豬、雞、魚的細菌性疾病?!秳游镄允称分蝎F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yè)部公告第235號)中規(guī)定,氟苯尼考在產蛋雞中禁用(雞蛋中不得檢出)。雞蛋中檢出氟苯尼考來源,可能是企業(yè)的雞飼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療中,使用的氟苯尼考殘留積累在家禽體內,進而傳遞至蛋品中。
另外,還有2批次豆芽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不合格。分別為:宿州金三角超市有限責任公司經銷的黃豆芽(生產日期/批號:2018/9/27),綠豆芽(生產日期/批號:2018/9/27)。4-氯苯氧乙酸鈉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jié)劑,具有防止落花落果、加快果實生長速度、促進提前成熟等作用。《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農業(yè)部、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中規(guī)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鈉,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4-氯苯氧乙酸鈉的豆芽。
9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中,有9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不合格,包括4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和5批次飲料。
4批次不合格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為:合肥大德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五香花生(生產日期/批號:2018/10/9),?;幢笔屑矣殉簇洀S生產的原味花生(生產日期/批號:2018/10/2),淮北市名香農業(yè)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鹵味花生(生產日期/批號:2018/9/14),霉菌超標;合肥新站區(qū)武里山路萬千超市經銷的安徽省和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蒜香味青豌豆(生產日期/批號:2018/9/8),酸價、大腸菌群超標。
5批不合格飲料為:安徽匯達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優(yōu)銳竹葉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7/22),杭州生命世紀華聯(lián)超市肥西縣順和家園加盟店經銷的安徽亞斯特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鹽汽水飲料(檸檬味)(生產日期/批號:2018/7/8),合肥精品好又多超市連鎖有限公司龍川路店經銷的安徽亞斯特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鹽汽水飲料(檸檬味)(生產日期/批號:2018/8/5),菌落總數(shù)超標;安徽雅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滑奶茶粉(固體飲料)(生產日期/批號:2018/10/7),霉菌超標;淮北新興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純凈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7/30),銅綠假單胞菌不合格。
菌落總數(shù)、大腸菌群和霉菌等均屬于微生物指標。微生物污染不合格原因主要有:原材料生產、儲藏、運輸?shù)男l(wèi)生環(huán)境條件把控不嚴;未嚴格按照生產工藝條件要求進行生產,加工衛(wèi)生環(huán)境差,生產工具清潔不徹底,設備清洗消毒不完善,人員衛(wèi)生管理不到位;產品在生產、流通和銷售環(huán)節(jié)中貯藏條件不達標。
2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檢出二氧化硫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中有2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檢出二氧化硫不合格。分別為:安徽廣濟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和平路店經銷的安徽莊子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琛翔飲品廠生產的玫瑰花代用茶(生產日期/批號:2018/6/30),安徽愛體德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合肥五店經銷的安徽雷奧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藥(代用茶)(生產日期/批號:2017/11/28)。
安徽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表示,二氧化硫不符合標準的原因可能有個別生產者使用劣質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為了提高產品色澤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還有可能是為增加保質期,防止霉變生蟲,違規(guī)對其進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除上述不合格產品外,還有2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檢出酸價超標,1批次蔬菜制品檢出甜味劑超標,1批次肉制品檢出防腐劑超標。分別為:田家庵協(xié)和百潤發(fā)超市經銷的合肥琴翔云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紫薯花生(生產日期/批號:2018/9/7),馬鞍山市花山區(qū)潤林超市經銷的合肥麥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泰國炒米(生產日期/批號:2018/8/1),酸價超標;濉溪縣臨渙蔣家醬品廠生產的糖醋蒜(醬腌菜)(生產日期/批號:2018/3/5),糖精鈉、三氯蔗糖超標;合肥市徽海潮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安徽香澤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泡椒鳳爪(生產日期/批號:2018/9/12),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
安徽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表示,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yè)所在地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應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shù)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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