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據歐盟官方公報消息,2018年8月13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布法規(guī)(EU)2018/1123和2018/1122,批準1-氯甲基煙酰胺(1-ethylnicotinamide chloride)和吡咯喹啉醌鈉鹽(pyrroloquinoline quinone disodium salt)作為新型食品。
根據歐盟議會和理事會法規(guī)(EU)2015/2283,歐盟委員會修改了實施細則(EU)2017/2470附件,將1-氯甲基煙酰胺和吡咯喹啉醌鈉鹽用于指令2002/46 / EC中定義的膳食補充劑,目標人群為成年人,但不包括孕婦和哺乳期婦女,1-氯甲基煙酰胺的最大用量為58mg/天,吡咯喹啉醌鈉鹽最大用量為20mg/天。
兩種新型食品僅申請人有權在歐盟市場內出售,1-氯甲基煙酰胺的銷售公司為英國Pharmena SA公司,吡咯喹啉醌鈉鹽的銷售公司為日本三菱化學股份有限公司(Mitsubishi Gas Chemical Company, Inc.)。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news@foodmate.net。
相關政策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