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警示消費者,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近期,我局組織抽檢酒類、飲料、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類食品56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5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飲料4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無不合格樣品;酒類47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標稱吉林省榆樹市新泉池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新泉池喜慶酒,酒精度檢出值為43.8%vol,標準規(guī)定為45%vol-47%vol。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yè)所在地長春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yè)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要求公長春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guī)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QS標識等是否齊全;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20170717.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