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0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fā)布食安輸發(fā)1010第3號通報:近日,根據2012年3月29日發(fā)布的食安輸發(fā)0329第2號通報(于2012年10月5日最終修訂為1005第2號通報),通過對相關產品所采取的強化監(jiān)視檢查的情況來看,將取消對于中國產花椰菜中氟吡乙禾靈及松蘑中乙草胺殘留含量的強化監(jiān)視檢查,今后對于該產品的相關農藥殘留含量檢查項目將依照通常的監(jiān)視檢查體制進行檢查。對于實行自主檢查的進口商,仍然按照原有的檢查體制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