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抽取食糖、水果制品、飲料、食用農產品、水產制品、糧食加工品、酒類、速凍食品和餐飲食品9類食品1249批次樣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抽檢食糖18批次、檢出1批次不合格樣品,水果制品42批次、檢出2批次不合格樣品,飲料3批次、檢出3批次不合格樣品,食用農產品132批次、檢出4批次不合格樣品,水產制品13批次、檢出1批次不合格樣品;糧食加工品777批次、酒類24批次、速凍食品26批次、餐飲食品214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樣品情況
1.廣西廣百家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邕寧店銷售的、標稱南寧市佳家圓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單晶冰糖”(生產日期/批號:2020-6-12、規(guī)格:400克/袋、商標:八桂佳家圓+圖形商標),不合格項目為:還原糖分,檢驗結果為0.20%,標準值為≤0.12%。初檢機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南寧海關技術中心。
2.廣西浦北縣中興恒聯(lián)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汕頭市動心食品實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蜂蜜咸金棗丹(話化類)”(生產日期/批號:2020-7-26、規(guī)格:68克/瓶、商標:/),不合格項目為:菌落總數(shù),檢驗結果為①3.5×103CFU/g、②3.8×103CFU/g、③2.5×103CFU/g、④9.9×102CFU/g 、⑤7.4×102CFU/g,標準值為n=5、c=2、m=103CFU/g、M=104CFU/g。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3.陽朔縣大西街購物廣場(普通合伙)銷售的、標稱桂林漓芝潤農業(yè)開發(fā)有限公司生產的“百香果干”(生產日期/批號:2020-8-1、規(guī)格:90克/袋、商標:漓江及圖形),不合格項目為:菌落總數(shù),檢驗結果為①6.8×103CFU/g、②1.3×104CFU/g、③1.1×104CFU/g、④1.2×104CFU/g、⑤1.3×104CFU/g,標準值為n=5、c=2、m=103CFU/g、M=104CFU/g。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4.荔浦羊洋食品批零部銷售的、標稱鄭州龍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味魚皮”(生產日期/批號:2020-6-2、規(guī)格:100克/袋、商標:加減乘除食品及圖形),不合格項目為:N-二甲基亞硝胺,檢驗結果為20.58μg/kg,標準值為≤4.0μg/kg。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5.玉林市福綿區(qū)業(yè)祿超市銷售的、標稱玉林市金羊飲料廠生產的“甜橙味汽水(碳酸飲料)”(生產日期/批號:2020-6-29、規(guī)格:260ml/瓶、商標:五羊及圖形),不合格項目為:二氧化碳氣容量,檢驗結果為0.88倍,標準值為≥1.5倍。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6.融安縣河東磊旭百貨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廣西南丹桂緣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檸檬味果味飲料”(生產日期/批號:2020-7-26、規(guī)格:235ml/瓶、商標:高思遠及圖形),不合格項目為:菌落總數(shù),檢驗結果為①8.6×105CFU/mL、②1.2×106CFU/mL、③1.3×106CFU/mL、④8.1×105CFU/mL、⑤1.2×106CFU/mL,標準值為n=5、c=2、m=102CFU/mL、M=104CFU/mL。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7.蒙山縣廣百家超市銷售的、標稱桂林冠峰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奶加鈣核桃粉”(生產日期/批號:2019-12-20、規(guī)格:520克/袋、商標:峰彩及圖形),不合格項目為:霉菌,檢驗結果為3.4×102CFU/g,標準值為≤50CFU/mL。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8.荔浦市易廣達超市銷售的“鴨蛋”(購進日期/批號:2020-9-6、規(guī)格:/、商標:/),不合格項目為:恩諾沙星,檢驗結果為167.1μg/kg,標準規(guī)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9.北海市東海市場內潘潤偉銷售的、標稱北海市長和家畜有限公司生產的“豬大腸”和“豬里脊肉”各1批次(生產日期/批號均為:2020-9-22、規(guī)格:/、商標:/),不合格項目均為:氯霉素,檢驗結果分別為2.6μg/kg和5.3μg/kg,標準規(guī)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10.北海市東海市場陳建南銷售的“三黃雞”(購進日期/批號:2020-9-23、規(guī)格:/、商標:/),不合格項目為:尼卡巴嗪,檢驗結果為473.0μg/kg,標準值為≤200μg/kg。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三、核查處置情況
對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相關工作。南寧、桂林、玉林、河池、北海市市場監(jiān)管局已督促有關食品生產企業(yè)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進行整改;南寧、欽州、桂林、玉林、柳州、梧州、北海市市場監(jiān)管局已責令食品經營環(huán)節(jié)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相關市場監(jiān)管部門自通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fā)現(xiàn)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業(yè)相同生產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12315反映。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