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diào)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委會〔2019〕17號),海關總署決定對2018年第140號公告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進行相應調(diào)整,歸類原則和完稅價格確定原則不變,現(xiàn)予以公布(見附件1、2),自2019年4月9日起執(zhí)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doc

海關總署
2019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