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承擔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中央轉移地方任務,組織抽檢了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調味品、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食糖、乳制品、蜂產品、水產制品等11類食品152批次樣品,其中不合格食品2批次,具體檢驗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抽檢情況
本次抽檢食用農產品72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飲食品43批次;調味品14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肉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食糖2批次;乳制品1批次;蜂產品1批次;水產制品1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1.民和縣匯鑫海鮮調味品批發(fā)配送中心銷售標稱廣州市美尚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滑磨豉醬中氨基酸態(tài)氮的檢測結果為0.14g/100g,標準規(guī)定為≥0.5g/100g,檢驗機構為: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
2.民和縣鄉(xiāng)之源清新蔬菜銷售中心銷售標稱謝木哈豆腐坊生產的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鈉的檢測結果為2.15m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對上述抽檢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州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進一步督促企業(yè)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fā)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請及時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