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278批次監(jiān)督抽檢結果,涉及糧食加工品、蜂產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罐頭、飲料、方便食品、調味品、冷凍飲品、炒貨食品及堅果食品、薯類及膨化食品、蛋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速凍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餅干和糖果制品等24大類。其中:不合格樣品10批次,合格樣品268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檢驗項目見附件。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
不合格樣品10批次,分別為:
1、飲料4批次,臨汾市堯都區(qū)馬刨泉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純凈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n1=0,n2=1,n3=0,n4=0,n5=0(CFU/250mL),標準規(guī)定為n=5,c=0,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永濟市客樂購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孟州市康麥斯食品廠生產的西柚茉莉花茶(果味茶飲料)咖啡因不達標,檢出值為28mg/kg,標準規(guī)定為≥35mg/kg。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永濟市客樂購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孟州市康麥斯食品廠生產的蜜桃烏龍茶(果味茶飲料)咖啡因不達標,檢出值為17mg/kg,標準規(guī)定為≥35mg/kg。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呂梁市百信家園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洛陽市玉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果味固體飲料檢出糖精納(以糖精計),糖精納(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18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2、調味品3批次,清徐縣江宇源醋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江宇老陳醋(釀造食醋)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標簽明示,檢出值為4.13g/100mL,標簽明示為≥4.50g/100mL。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清徐縣鴻利醋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山西陳醋(釀造食醋)總酸(以乙酸計)不達標,檢出值為2.81g/100mL,標準規(guī)定為≥3.50g/100mL。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山西真優(yōu)美醋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山西陳醋菌落總數(shù)超標,檢出值為1.3×104CFU/ml,標準規(guī)定為≤10000CFU/ml)。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3、方便食品1批次,山西隆御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標稱生產企業(yè)地址為運城市空港開發(fā)區(qū)房子村1組)的五仁咸油茶菌落總數(shù)和霉菌超標,菌落總數(shù)檢出值為n1=3.9×104,n2=4.4×104,n3=2.0×103,n4=3.4×104,n5=3.4×104(CFU/g),標準規(guī)定為n=5,c=2,m=104,M=105(CFU/g):霉菌檢出值為n1=80,n2=1.1×102,n3=30,n4=1.3×102, n5=1.4×102(CFU/g),標準規(guī)定為n=5,c=2,m=50,M=102(CFU/g)。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4、糕點1批次,聞喜縣金宇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旗艦分公司銷售的標稱重慶市樂貝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黃金唱片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超標,檢出值為0.7g/kg,標準規(guī)定為≤0.5g/kg。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5、水果制品1批次,絳縣山研食品廠生產的山楂蜜餞菌落總數(shù)超標,檢出值為n1=10,n2=20,n3=10,n4=1.3×104,n5=3.4×102(CFU/g),標準規(guī)定為n=5,c=2,m=103,M=104(CFU/g)。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合格樣品268批次,具體為:
1、 糧食加工品21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農藥殘留等25項指標。
2、蜂產品4批次,檢驗項目為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理化指標、農藥殘留、微生物指標等13項指標。
3、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檢驗項目為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指標等6項指標。
4、糕點25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等21項指標。
5、豆制品1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標等15項指標。
6、罐頭11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標等11項指標。
7、飲料23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標、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指標等33項指標。
8、方便食品6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指標等11項指標。
9、調味品22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等13項指標。
10、冷凍飲品4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指標等12項指標。
11、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0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等13項指標。
12、薯類及膨化食品2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致病菌限量等18項指標。
13、蛋制品1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致病菌限量等12項指標。
14、蔬菜制品3批次,檢驗項目為食品添加劑、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致病菌限量等18項指標。
15、水果制品55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16項指標。
16、茶葉及相關制品6批次,檢驗項目為產品明示標準的29項指標。
17、酒類17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9項指標。
18、速凍食品28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1項。
19、肉制品6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標等16項指標。
20、乳制品1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農藥殘留、非食用物質和濫用的食品添加劑、三聚氰胺和微生物指標等25項。
21、食品添加劑2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4項指標。
22、食糖6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8項指標。
23、餅干3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和微生物指標等20項。
24、糖果制品1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和微生物指標等10項。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責成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yè)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fā)現(xiàn)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31投訴舉報。
備注:
1、菌落總數(shù)
菌落總數(shù)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wèi)生要求。菌落總數(shù)超標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產加工過程受微生物污染,生產加工過程中工藝把關不嚴,人員、設備和環(huán)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產品殺菌不徹底或在儲運過程中未能持續(xù)保持儲運條件等原因造成。
2、銅綠假單胞菌
銅綠假單胞菌是常見的細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濕的環(huán)境,如土壤、水、空氣中,該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在機體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條件下可致病。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體受到感染;二是生產過程中衛(wèi)生控制不嚴格,殺菌不徹底,從業(yè)人員未經消毒的手直接與飲用水或容器內壁接觸;三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3、總酸
總酸是反映食醋質量的主要指標之一,其不合格主要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yè)沒有嚴格按照工藝條件生產釀造或者淋醋后過量加水且出廠檢驗把關不嚴,造成產品總酸不符合標簽明示要求。
4、霉菌
霉菌是絲狀真菌的俗稱。霉菌和酵母在自然界很常見,霉菌可使食品腐敗變質,破壞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價值,是一種微生物。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中霉菌超標,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yè)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生產過程工藝控制不嚴,產品儲存條件不當造成,也可能是流通環(huán)節(jié)儲運條件控制不當導致。
5、大腸菌群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菌群超標的原因可能由于產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生產設備、環(huán)境的污染,或者滅菌不徹底等原因導致。
6、脫氫乙酸及其鈉鹽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霉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防腐劑超范圍使用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yè)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范圍使用了該添加劑,或者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含有該添加劑。
7、咖啡因
咖啡因是從茶葉、咖啡果中提煉出來的一種生物堿,既可作為食品的組分,又可以作為藥品的原料??Х纫虻暮渴遣栾嬃虾筒枞~中重要的品質指標。造成咖啡因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原料控制不嚴,或企業(yè)為降低生產成本以次充好。
8、糖精鈉
糖精鈉是一種甜味劑,為增強食品的味覺效果,糖精鈉通常用在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我國新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縮小了糖精鈉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圍,禁止在面包、糕點、餅干及飲料類等食品中使用。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yè)為降低成本而違法使用。
2018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