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干、茶葉及相關制品、肉制品、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5類335批次樣品,合格331批次,不合格4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餅干樣品4批次,全部合格;茶葉及相關制品樣品140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樣品13批次,合格樣品11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食用農產品樣品16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樣品16批次,合格樣品14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銀川德勝肉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醬豬蹄,復檢結論顯示,酸性橙Ⅱ檢測值為4.1mg/kg,標準指標為“不得使用”。復檢機構為寧夏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
銀川德勝肉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醬豬耳朵,復檢結論顯示,酸性橙Ⅱ檢測值為1.5mg/kg,標準指標為“不得使用”。復檢機構為寧夏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
固原科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00%小磨香油(芝麻香油),苯并(a)芘檢測值為29μg/kg,標準指標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食品檢測中心。
寧夏吳忠市國軍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亞麻籽油,復檢結論顯示,過氧化值檢測值為0.28g/100g,標準指標為≤0.25g/100g。復檢機構為寧夏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yè)所在地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已責令企業(yè)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已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特此通告。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
2017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