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9日,韓國發(fā)布食品標準規(guī)范修訂案。修訂內容包括:
1. 擴大食品加工用深海水的使用范圍。準許食品生產采用深海水、濃縮深海水、富含礦物質去鹽深海水及富含礦物質深海水。
2. 制定和修改食品內殺蟲劑及獸藥的最大殘留限量。制定flupyradifurone、種菌唑(Ipconazole)及雙唑草腈(Pyraclonil)的最大殘留限量,并將其它殺蟲劑的標靶農產品范圍擴大到39種;制定大豆芽內6-BA(6-芐氨基蝶呤6-Benzylaminopurine),芐基腺嘌呤(Benzyladenine)最大殘留限量;制定羅紅霉素(Roxithromycin)等獸藥的最大殘留限量。
3. 將芫荽子從一般食品用中草藥及醫(yī)藥名單中刪除。將異葉馬兜鈴莖(AristolochiamanshuriensisKomarov)、美洲商陸(PhytolaccaamericanaL.)、紫錐花(Echinaceapurpurea)及我恨籽(ArchidendronjiringaNielson)添加到“非食品用原料”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