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5日,巴西農牧漁業(yè)食品部(MAPA)農業(yè)保護秘書處(SDA)發(fā)布第332號條例(PORTARIA No- 332, DE 5 DE JULHO DE 2010),決定延長“玉米技術規(guī)范”草案的公眾征求意見期限至該草案最終公布之前。
2010年1月6日,巴西農牧漁業(yè)食品部(MAPA)發(fā)布No. 04號條例(Portaria Nº 4, DE 06 DE JANEIRO DE 2010)“關于玉米產品的技術法規(guī)-官方分類標準、產品質量要求、取樣與標簽標示要求”。該草案有180天的征求公眾意見期。
根據該條例,巴西將按照玉米的用途(食用/非食用)、堅韌程度、形狀、大小、顏色和霉爛顆粒數量,將玉米進行分類和分級;在玉米產品標簽標識方面,對于帶包裝的用于人類消費的玉米產品,其標簽標示應包含產品名稱、批號、分類、級別、品種、生產廠商、廠址、產品責任人等信息;對于進口的玉米產品,其標簽標注信息應提供原產國、進口商名稱與地址以及進口貨物隨附文件中有關產品描述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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