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我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速凍食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糕點,食用農產品等15類食品105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97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調味品3批次,2批次不合格;水果制品8批次,1批次不合格;方便食品2批次,1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1批次不合格;酒類13批次,1批次不合格;糕點4批次,1批次不合格;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7批次,1批次不合格;糧食加工品6批次,肉制品14批次,飲料16批次,速凍食品5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蛋制品1批次,食糖3批次,食用農產品17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唐山市萬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萬隆白醋,糖精鈉檢出值為0.022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得檢出;甜蜜素檢出值為0.045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得添加。檢驗機構為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二)唐山市萬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萬隆食醋,糖精鈉檢出值為0.018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得檢出;甜蜜素檢出值為0.021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得添加。檢驗機構為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三)石家莊東方城市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石家莊市永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薯條(分裝),菌落總數(shù)檢出值為8200CFU/g。標準規(guī)定為≤1000CFU/g。檢驗機構為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四)邯鄲市嘉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膳食纖維代餐粉,霉菌檢出值為140CFU/g。標準規(guī)定為≤50CFU/g。檢驗機構為邯鄲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五)樂亭縣龐各莊羅鍋香油坊生產的小磨香油,苯并[a]芘檢出值為29.5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北京華測北方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六)廊坊市明珠商業(yè)集團霸州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霸州市岔河集夾河釀酒廠生產的夾河燒鍋清香型白酒42°,酒精度檢出值為40%vol。標準規(guī)定為42±1%vol。檢驗機構為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七)趙縣天陽永通超市銷售的,標稱石家莊市一加九瑞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老北京紅棗蛋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檢出值為0.604g/kg。標準規(guī)定為≤0.5g/kg。檢驗機構為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八)大名縣利康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烤花生,霉菌檢出值為40CFU/g。標準規(guī)定為≤25CFU/g。檢驗機構為邯鄲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河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設區(qū)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依法處理。公眾發(fā)現(xiàn)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請撥打河北省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熱線“12331”進行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20170227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