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6日,愛沙尼亞農村事務部發(fā)布2022年第23號條例,修訂了2015年第5號關于
水產品的相關條例,于2022年5月20日生效。主要修訂內容包括:(1)修訂了捕撈和養(yǎng)殖水產品名稱清單附件,包括東方真鳊(Abramisbrama)、西伯利亞鱘(Acipenserbaerii)等442種水產品學名及對應的愛沙尼亞語名稱;(2)附件所列水產品在零售的情況下,標簽應標注該附件中所指定物種的愛沙尼亞語名稱及其學名,從漁船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少量水產品不適用;(3)該修訂生效前按原
法規(guī)附件清單標注的水產品,可繼續(xù)銷售至產品保質期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