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1月5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fā)布了第2021-527號公告,擬修改《食品等的標示、廣告相關法律實施令》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根據韓國《食品等的標示、廣告相關法律》中將不恰當標示、廣告行為禁止對象的保質期更改為消費期限,禁止標示雞肉、鴨肉的生產日期,以保護消費者免受不恰當標示或廣告的侵害。
2、在不恰當標示、廣告對象中,將特殊用途食品劃分為《食品法典》規(guī)定的特殊營養(yǎng)食品和特殊醫(yī)療用途食品。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截至2021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