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guī)定,省局開展了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現將國家轉移我省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一、總體情況。本次公布包括糧食加工品、酒類、茶葉及相關制品和飲料共4大類合計47批次。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3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其中,飲料不合格2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不合格2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湖北馨心飲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湖北馨心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高鈣核桃奶(植物蛋白飲品),蛋白質檢出值0.80%,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1%。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
(二)湖北鴻鷺飲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湖北鴻鷺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生榨芒果汁飲料,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檢出值0.126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得使用。初檢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三)永旺(湖北)商業(yè)有限公司銷售的武漢沃天樂茶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鐵觀音(茶葉)和韻香鐵觀音(茶葉),氰戊菊酯檢出值分別為0.413mg/kg和3.38m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三、對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涉及本省生產經營企業(yè)的,湖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已要求武漢和荊州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2017年03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