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花生仁的檢驗措施根據(jù)出口國管控情況分為監(jiān)測檢驗、批批檢測等三個等級。如果花生仁的分析結果不符合標準,國家農產品和食品標準局應要求進口商對不符合標準的產品采取糾正措施,例如提高質量、將產品退還原產國或銷毀,并應通過TAS許可證系統(tǒng)列出進口商通知的外國生產商和出口商。
此外,該局應暫停簽發(fā)進口收據(jù)確認書(TAS 8-1)的簽發(fā),直至相關國家的主管當局提交關于采取的糾正措施的報告以改進標準控制系統(tǒng),且該報告必須經該局批準。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ping.wto.org/en/Search?viewData=%20G/SPS/N/THA/216/Add.4